立法首例!《河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3月1日起施行
发布时间:2025-03-01 15:13:44浏览次数:

此次立法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重点履行的相关职责,及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责予以明晰,进一步增强立法的可行性、操作性。《规定》于2025年3月1日起施行。
立法结合河南省实际针对火灾类事故,明确了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要求及内容;针对中毒窒息类事故,细化了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要求;针对爆炸类事故,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进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及相应考核机制落实情况安全检查”等10项内容;针对坍塌类事故,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发包或者出租时应当履行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另外,《规定》还针对交通工具相撞类事故强化了工业园区、旅游景区等特殊场所管理者的安全管理职责等。

新规出台,企业的安全弦更得绷紧,为了确保主体责任能够真正落实,创新“反向督促+正向激励”的双向发力措施,立法中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可以将重点监督检查的结果作为对生产经营单位绩效考核、评先评优、信用评级、投融资和调整检查频次的重要参考。
贤道管业作为逃生管道的生产商,与隧道施工等安全问题息息相关,曾与中铁建设工程局、中交建设工程局、在道路,桥梁、隧道施工建设领域有多项合作施工。愿与社会各界朋友共同创造合作双赢的好局面,共同为工程安全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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